在税收大数据和缜密稽查的双重“火眼金睛”下,任何试图隐匿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近日,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潞城市雨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重大偷税案件,对其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隐匿加油款、进行账外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定性为偷税,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62.45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相关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案件查办初期,税务稽查人员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异常:该加油站申报收入与购油成本严重倒挂,存在明显“高进低出”疑点。面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隐匿收入行为,检查组迅速开展突击检查,依法调取加油系统数据、资金流水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记录。
经查,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谢华飞为逃避纳税,私自开通多个第三方支付账户,将加油款项直接转入个人控制账户,未计入企业账簿,也未进行纳税申报,企图以“体外循环”方式掩盖真实经营收入。

掌握确凿证据后,检查人员依法对谢华飞进行询问。面对详实的资金流水和交易数据,谢华飞终承认其违法行为,并坦言:“为少缴点税,动了歪心思,私下收钱,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在检查人员“说理式执法”的耐心教育下,他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积配合,补缴税款并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款规定,纳税人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构成偷税。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潞城市雨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税法,税务部门依法作出严肃处理,既维护了税收,也对心存侥幸的不法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重要提醒:
随着“以数治税”监管体系不断深化,税收征管已迈入智慧化、化新时代。任何企图通过个人收款码、第三方平台、阴阳合同、分拆收入等方式隐匿收入、逃避纳税的行为,终将被大数据识别、被法律严惩。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才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