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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抵扣规则,有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发布日期:2026-04-08 来自: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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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

这类进项票,“先关联、后抵扣”!

2026年1月30日,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26年15号文——《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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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就一句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长期资产,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抵扣进项税之前,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发票与资产的关联确认。

执行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与此同时,电子税务局也上线了“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功能模块。

也就是说,以前勾选认证完直接填申报表就行,现在多了一步:告诉税务局这张票对应的是哪台设备、哪栋楼、哪个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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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哪些情况做?哪些不用?


须做关联确认情形: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2026年1月1日之后,办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长期资产对应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时,须在电子税务局完成进项抵扣关联确认

核心要件

  1. 你是一般纳税人,并且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

  2. 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且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

  3. 发票的开具和抵扣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无需做关认的情

  1. 租入的长期资产(不是买,是租);

  2. 施工现场临时构筑物;

  3.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产存货(这是商品,不是自用);

  4. 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没抵扣进项,自然不需要关联);

  5. 2026年1月1日前已完成入账且抵扣进项的长期资产,不追溯操作。

一个常见疑问:必须先登记才能勾选抵扣吗?

答案:不是的!

你可以先正常勾选抵扣,但在当期申报期内补做关联确认

不登记≠不能勾选,但不登记=操作不合规+有税务风险+后续资产无法正常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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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这样操作,几分钟就能搞定!

别担心,这个模块设计得并不复杂,提前把资料备好,几分钟就能走完流程

1.前置准备

整理好长期资产台账(资产名称、原值、编号、实际用途)、对应好增值税专票资料(发票号码、开具金额、税率、开票方信息),确保信息一一对应。

2.操作路径

进入“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发票业务→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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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心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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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进入模块后,系统支持筛选已勾选待抵扣的长期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对发票信息无误后,选择对应的长期资产完成关联操作;

  2. 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报资产基础信息,将发票数据关联至长期资产原值明细表

  3. 提交关联确认申请后,可在模块内查看资产与发票的关联状态(未关联/已关联);

  4. 确认完成后,下载关联确认回执,与发票、资产资料一并归档留存,备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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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特殊场景,这样处理省事!

实务中做进项关联确认,难免遇到一项资产多票、跨月开票等棘手问题,不用慌!整理了直接能用的解决方案,帮你避开实操坑,完成操作

情形一:项长开多张发票

将多张发票批量勾选,统一关联至同一资产,无需逐张单独操作,减少重复工作量。

情形二:一项资产发票跨月开具

建议待该资产发票全部开具完毕后,一次性完成“勾选抵扣+关联确认”,切勿拆分关联。

情形三:一张发票开具多项长期资产

单项资产拆分发票金额,分别关联至对应的资产台账,标注拆分比例及计算依据,确保票资信息对应。

情形四:原值超500万元且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

先按常规流程完成发票关联确认,再建立专项混用资产台账;在资产折旧期间,按净值率计算并按年度调整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做好台账明细记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