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说法取消,将之并入服务范围,即新增值税法下,应税行为包括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
但是总体影响并不大,税率依然为13没有发生变化,并不会影响这一块的税负。
2、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变化
2.进项税抵扣政策变化
十二条:纳税人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两大变化:
(1)贷款服务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清单中取消。后续《征求意见稿》又进行了明确:贷款利息,依然以抵扣。
(2)其他不得抵扣的负面清单服务,加了前缀“直接用于消费的”,那对于购入后再转售的,比如旅游行业、酒店餐饮行业(餐饮外包)购入相关服务后再转售给旅客的,取得专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3.视同销售政策变化
三大变化:
(1)名称由“视同销售”改为“视同应税交易”,更加科学。
(2)范围变窄,由原来8条缩减到3条。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委托代销中委托方以及受托方,总分机构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投资、分配均取消了,但是需要注意并非取消视同销售,就不需要再缴纳增值税。
投资、分配,会计上本来就要确认收入,也涉及到正常的发票开具,规定为视同销售没有必要;另一方面,增值税不同的纳税人、不同的总分机构单独纳税,代销、总分支机构的移送涉及到发票的流转,那么开具发票,涉及到增值税销售的确认。当然,具体规定到底如何执行,还要看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等后续政策的出台。比如总分机构货物移送,如果涉及款项结算,开具发票的话,那么就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仅仅调货,由总机构收取款项、开具发票,那货物移送就无须纳税。
(3)无偿提供服务从视同销售中移除,比如企业之间无偿提供借款,母子公司无偿使用房产等这些情况就无需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化
4、不征税收入变化
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一)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四)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主要变化:
(1)新增被征收、征用受到的补偿款,这点比较好理解,不再赘述。
(2)范围变窄,比较明显的一点是取消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现行政策下,单位为员工提供服务,不缴纳增值税。比如给员工提供的班车,公司统一租赁宿舍后以同等价格转租给员工,这些是不需要交税的。新法实施后,是否意味着企业这笔收入也要依法缴纳增值税,除非无偿提供服务,那么可以不用视同销售。
5、交易凭证要求变化
第七条: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
对增值税税额没有影响,单独列明更清晰。其次再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建议税额单独列明,会涉及到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单独列明的,以不含税金额为计税依据,没有单独列明,以合同中列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为依据。
6.混合销售和兼营政策变化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三条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变化:更加明确了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划分标准。
混合销售随业务主业,而不再是随企业主业。原混合销售于货物和服务的混合,但新法不再有此限制,只要“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均按混合销售处理。
兼营的范围有所扩大,税率或征收率不同的业务,就属于兼营,注意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影响较大,比如销售货物、设备同时提供的建筑服务需要做好业务规划。化
7、销售额的确认变化
第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全部价款”并没有提“价外费用”,那么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这些到底到不要计入计税依据,还需要看后续出台政策,结合兼营和混合销售,可能会通过分业经营,分别开票来处理,或作为混合销售并入收取的全部价款纳税。
8、征收率变化88.征收率变化
第十一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没有提及5这档征收率,比如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个人转让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征收率后续可能均变为3,还有一般纳税人某些应税交易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原来5的,后续可能会变为3,比如劳务派遣公司差额计税的。化
9、小规模纳税人放弃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
十七条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把小规模纳税人排除在外,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随时选择是否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那就可以结合客户开票情况,选择是否享受相关优惠,更有利于业务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