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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新规中,一方还是双方免征或不征的判断
发布日期:2022-07-13 来自:本站
书立应税凭证的两方或者两方以上的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假设签订合同的两方是A、B,一般性的情况下,同一凭证,A、B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四、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的规定是对减免税情况的判断,即可以对应税凭证进行减免税(书立人均可以减免税),也可以对特定纳税人减免税。
我们认为如果不征收印花税的情况,不属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的规定的范围,不存在对特定纳税人的不征税,而是对某凭证或合同不征印花税,那么书立人(不管几方)均不存在缴纳印花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