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可以少交税吗?个体户可以不记账吗?很多人觉得可以通过成立个体户来进行税收筹划……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任何的税收筹划都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个体户不是法外之地!近期,多家个体户因虚开发票等涉税问题被稽查甚至是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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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多家个体户被查!
税局终于出手!
近日,多家个体户因不记账、不报税等问题被税局稽查! 一、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被罚2000! 对此,有些人认为是不是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税务局就不会找到你,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二、未按期申报纳税,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02 警惕!今天起, 个体户开发票必备的8个“要”! 税务局对发票背后业务实质的关注远远大于发票本身,发票仅仅是一个表象而已,因此业务真实为前提。 因为没有人员就没有相应的业务能力!个体户的负责人不要进入黑名单,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避免用60岁以上的人员,预留负责人电话为电话! 比如一份咨询费的发票,是否有咨询专家的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等证明资料;同时要关注咨询事项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性。 再次,企业要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款项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和存档。 若是大部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集中在税收洼地注册,就会成为稽查的区域。 不管是提供了服务还是销售了货物,是否收取了款项?是否公对公转账了?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现象? 不要简单地以为只要签订了合同的发票,就是没有问题的发票。 合同仅仅是次要证据之一,签订合同时更多的关注内容细节、时间点、程序、流程、成果展现、所达目标等。 合同切记不要仅仅一页纸,一定要签订的真实。 切记不要仅仅为了开票而设立。 设立个体工商户,符合经营需求、更要符合集团战略发展的要求,将设立的每个经济实体融入到整个产业价值链中去,这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价格明显偏高或者偏低都带有人为转移利润的嫌疑。 特别是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是否合理,因为这是税务机关检查时的关注事项。 价格的“度”,也就是合理性非常重要!一旦过了,不合理了,难以自圆其说! 03 牢记!与公司相比 个体户有8个“无”! 04 全了!个体户常见涉税风险! 不想被查,赶紧对照自查! 不少人对个体户存在一定的误解,觉得个体户如果不开发票,就不需要报税,这个说法当然不靠谱,个体工商户不仅需要报税,符合条件的还需要按照规定建账! 今天,小天给大家整理了个体工商户常见的涉税风险,个体工商户赶紧对照自查! 个体工商户简介 1、个体工商户的范围 (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2、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不符合核定征收情形的个体工商户; (2)核定征收(符合之一) 常见的涉税风险 1、建账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账簿,未按规定建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应当设立账簿的情形 (一)复式帐(符合之一) 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1)注册资金≧20万元 (2)月销售额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二)简易账(符合之一) (1)10万元﹤注册资本﹤20万元; (2)月销售额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三)达不到建账标准的 (四)建账时间 增值税 1、常见风险点 (1)销售收入不完整 (2)虚开发票 (3)发票开具不合规 (4)进项税额抵扣不合规(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税务检查 (1)实地查验(经营场所、固定资产、存货等); (2)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所处行业等信息锁定风险点,进行专项稽查; (3)通过凭证的摘要筛选可疑部分,检查原始凭证和发票; (4)有针对性的检查科目和账表; (5)通过对比发票开具所得数据来发现异常。 个人所得税 1、常见风险点 (1)收入不完整; (2)与其他不属经营所得的收入混淆; (3)虚列成本费用; (4)列支了不得抵扣的支出; (5)在综合所得的情况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仍然扣减费用6万元及其他扣除项目; (6)个人、家庭费用与经营费用未能分别核算; (7)扣除了业主本人的工资; (8)长期零申报、不申报、或不按规定记账; (9)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税务检查 (1)实地查验,检查收入、成本费用、损失是否为经营所得; (2)询问对个税计算的了解程度,检查工新发放表,查看个税代扣代缴情况,及业主工资个税是否税前扣除; (3)检查是否有综合所得,是否符合专项扣除的条件; (4)查看相关原始凭证,检查收入是否完整、是否有不合理的成本费用; 其他税费 (1)房产税 账面房产、房屋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 无租使用房产未申报缴纳房产税。 (2)土地使用税 未按土地实际面积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3)印花税 应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协议或凭证未按规定申报并缴纳印花税。 其他风险 1、工商年检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1)未按规定报送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200元的罚款,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2)报告不实的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被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其15个工作日内改征,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公示。 2、报送方式 (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书面方式。 3、报送内容 个体工商户自主决定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 (1)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获得的资格资质许可情况; (3)生产经营情况; (4)个体工商户联系信息; (5)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情况。 政策依据 (1)《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7号,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 (3)《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6号); (4)《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5)《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 (6)《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税务总局令第35号); (7)《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弱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 (8)《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