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怕过冬,财务怕年终”!年终岁尾,不少企业财务已在忙忙碌碌核查各类指标、数据,开始关注:年终关账需要注意的涉税事项有哪些?如何更好地避免相关税务风险?如何做好前期工作以便在汇算清缴时“一步到位”?
今天就给大家总结一下,年底关账注意事项,以助纳税人减轻汇算清缴工作量,降低税务风险。
账实是否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 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标准?(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账户。) 余额是否合理?(现金账上不能出现负数。) 银行存款: 账实是否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是否存在未达账项?(所有银行帐号都不要有未达账项。) 所有的账户是否都在账务中核算?(要将公司所有账户在银行存款中核算;个别长期闲置不用账户建议销户,审计函证时耗用资金。) 是否将个人账户在银行存款中核算?(将公司股东个人卡收支视同银行存款管理;个别银行存款资料不全账实不一致等。) 存货: 各项存货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注意已处理的存货未进行账务处理的,以及发出商品和在途物资。) 是否有积压、报废、损失物资?(企业材料损失没有进行正确的归集,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采购入库的存货,是否都取得了发票?(所采购的材料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上期末暂估入库的存货,月初是否进行了冲减核销? 库存材料成本结转方式: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是否存在任意变动?(企业库存材料成本结转随意变动,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进行相关调整) 固定资产: 各项固定资产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是否一致?(注意已报废固定资产而未进行账务处理) 是否存在减值情形?(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是否有报废资产未清理? 损失资产报备资料是否完善? 如何折旧?(会计折旧金额小于税法规定,按会计计算扣除;大于税法规定,按税法计算扣除) 当月增加固定资产下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 对于企业可能出现的资产损失,这里也列了一小部分常见的: 注意:红色字体的部分,为日常经营中,较为常见的。 财务关心就是账面上往来款收不回钱,形成了坏账如何处理? 如果企业确实发生了应收及预付账款坏账损失,需要按照以下三种情况确认: ①逾期三年以上,税前扣除条件及要点; ②逾期一年以上,且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不再留存),相关要求与上述“逾期三年以上”相同; ③未逾期、逾期不足一年、逾期一至三年且单笔数额既不超过五万也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 举例: A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2016年12月31日对B公司一笔预计发生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了坏账准备,金额300万元,并在办理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由于多次催收未果,在对B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程序后,2018年初A公司对该笔应收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7月,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裁定A公司无法收回该笔应收账款。此时,A公司财务由于疏漏未做会计处理,并在办理2018年度汇缴时对该笔坏账做了申报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2019年8月,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后,认为该笔坏账损失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不允许税前扣除,要求企业补缴2018年度所得税75万元(300*25)及滞纳金。税局认为,该笔坏账企业虽在2018年取得法院终止执行裁定书等证据材料并作了纳税申报,但会计上未核销坏账,即未作损失处理,因此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补做资产损失账务处理并进行申报后方能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 发生资产损失时,会计上做损失处理 借:信用减值损失 300 万元 贷:坏账准备 300万元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注意: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注意:如果只是计提坏账准备,则并非实际发生;不符合税前扣除要件。
库存现金:
